近期,依据《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气函〔2022〕12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安〔2022〕12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校舍安全及大学生校外住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22〕14号)等文件精神,河北分院集中组织开展专题会议,对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了校舍房屋结构、房屋使用等建筑物安全情况;进一步对安全保卫、公共卫生、消防、水暖电气、交通安全管理方面逐项进行隐患排查。
通过安全大检查工作,坚持做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安全。